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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北公积金贷款流程

2017-05-25 18:12

  1、借款人到所在地受托银行领取《海北州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审批表》、《 住房公积金贷款代扣代还保证书》,填写完整并加盖夫妻双方单位行政公章,协带要件所需资料交予受托银行经办人员。

  2、受托银行经办人员将借款人资料收件初审,合格后录入公积金管理系统贷款管理项下的贷款申请栏,提交中心审核,并将纸质资料于每周周五下午报中心。报纸质资料时:(1)办 理公积金联保贷款的,从系统中打印《申请表》两份;(2)办 理抵押担保贷款的,从系统中打印《申请表》、《自行安置书》、《抵押登记申请表》各两份,由银行初审人员及相关人员签字,在《海北州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审批表》银行意见一栏签署银行初审意见。

  3、中心收到借款人资料,经信贷人员复审(借款人贷款资格、房源、录入资料完整性、贷款额度等)合格后报中心审贷会审批;

  4、审贷会审批通过后,将借款人资料返回受托银行,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《借款合同》、《担保合同》或《抵押合同》等手续,办 理公积金联保贷款的至此就可通知借款人办 理放款手续;

  5、办 理抵押担保贷款的,受托银行信贷员同借款人持所签订的《借款合同》、《抵押合同》等资料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 理房屋抵押手续;到土地管理部门办 理房屋土地登记手续;

  6、中心认为需要办 理公证的借款人须到当地公证处办 理公证手续;

  7、以上手续齐全后,通知借款人办 理放款手续。